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发布《【冬虫夏草】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04】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11】月【05】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冬虫夏草】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推广三级类目【冬虫夏草】下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及视频号橱窗达人(简称“达人”),具体开放的类目明细及相关资质要求详见下方【定向准入资质要求】说明。
一级类目【食品饮料】-二级类目【传统滋补】下的三级类目【冬虫夏草】仅接受企业主体店铺入驻,暂不支持个体工商户主体店铺入驻。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标准 | 材料上传要求 |
食品饮料 | 传统滋补 | 冬虫夏草 | 一、品牌要求 品牌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品牌可准入: (1)开设有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任一); (2)品牌在上述平台经营冬虫夏草类目。 二、品牌准入对象 2.1 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 2.2 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一级授权经销商。 | 一、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 1.1 品牌商标权利人 1.1.1 开店主体的营业执照,开店主体与品牌商标权利人主体一致;若开店主体与品牌商标权利人主体为集团关联主体,需提供品牌商标权利人主体盖章的关联关系说明文件; 1.1.2 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R标) 1.1.3 需提交申请品牌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开设的证明材料。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经营不同品牌下的商品需与该品牌商标注册类别核准使用范围一致; 1.2 品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一级授权经销商 1.2.1 开店主体的营业执照,开店主体与被授权主体一致; 1.2.2 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R标)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经营不同品牌下的商品需与该品牌商标注册类别核准使用范围一致; 1.2.3 需提交由品牌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一级授权文件/授权书材料: 授权参考模板:《品牌授权书》 注: (1)授权文件剩余有效期需大于1个月; (2)授权文件须包括授权方、被授权方、授权品牌、授权期间、授权渠道;授权渠道须涵盖微信、微信小店或腾讯; (3)若提供以关联主体为源头的授权文件,需提供主体间关联证明或企查查/企信网截图,并提供商标权利人确认内部授权公司的直接授权书;商标权利人的关联主体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关联关系不占授权链路级别。 (4)若授权内容仅限经销商品,无商标授权,则店铺名称不可使用商标。 1.2.4 需提交申请品牌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开设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材料格式为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要加盖鲜红公章; 2.4 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2.5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涂改和有伪造痕迹。 |
注:冬虫夏草仅开放食用农产品商品,中药材类别商品禁售。
类目资质开通指引详见:《微信小店【类目资质】开通指引》
平台将根据店铺的商责纠纷率、差评率、品质退款率、用户投诉等负反馈指标,综合评估店铺质量,并根据店铺的违规情形严重程度,对店铺、商品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警告、下架、关闭订单、清退等处罚措施,以保障用户权益。
售卖的商品在重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与宣传轻微不符,以致用户反馈或存在纠纷介入、差评或品质存在轻微不达标情形。
售卖的商品在重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与宣传明显不符,或存在纠纷介入、差评或品质存在不达标情形。
存在多次违规的 ,或商品体验抽验不合格的, 或存在纠纷介入、差评或品质存在严重不达标情形。
平台将根据违规情节,对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措施及平台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1) 公示警告;
(2) 违规商品永久下架、禁止上架商品、限制流量、限制店铺功能、限制视频号账号功能等;
(3)扣罚信用分;
(4) 增加该商家的保证金金额;
(5) 限制资金结算提现、限制保证金提现;
(6) 关闭订单、扣罚货款/保证金/违约金等资金、对用户进行退款或赔付;
(7)永久限制该店铺主体申请新店铺;
(8)平台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商家、达人需遵守《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和《视频号小店保证金条款》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后续腾讯将会根据平台准入计划,逐步有序地调整食品饮料类目的准入标准,敬请期待。
其他疑问可咨询:微信小店/视频号小店官方客服(登录微信小店后台/视频号小店后台-右上角「平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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